| 學 年 | 115 |
| 擬 聘 職 稱 | 專任或專案助理教授(含)以上教師 |
| 專 兼 任 | 專任 |
| 學 經 歷 | 1.具備教育部認可之博士學位,並持有助理教授(含)以上教師資格證書,且符合教育部華語文教學師資資格相關規定。 2. 同時具備大專院校、推廣教育中心及華語文中心教學經驗。 3. 具備推廣教育中心或華語文中心擔任相關主管職務七年以上之經驗。 (以上各項均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以供審查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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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專 長 | 華語文教學、TOCFL測驗與評量、華人社會與文化、華語文師資培訓、研究方法、中國歷代思想史、魏晉玄學、宋明理學等相關領域專長。 |
| 擔 任 課 程 | 華語文教學、TOCFL測驗與評量、華人社會與文化、華語文師資培訓、研究方法、中國歷代思想史、魏晉玄學、宋明理學等相關領域專長。 |
其它俱備專長 /備註 | 1. 具備系所評鑑報告之撰寫與整體規劃的能力與經驗。 2. 具備客製化華語文課程之設計、規劃與執行的成效,並具創意教學管理能力。 3. 具備華語文師資培訓課程之設計、規劃與執行經驗。 4. 具備外籍學生招生推廣及國際招生相關實務經驗。 5. 具備執行教育部相關計畫案,以及國內、外校際合作及海外華語教育推廣之實務經驗(不含教育部選送之外派師資經驗)。 6. 具備Hybrid(混成教學)或影音數位課程授課經驗,並持有影音剪輯及數位教材製作能力相關證照,及跨境電子商務規劃能力。 7. 具備時尚產業或相關領域之背景與實務經驗,以利時尚華語課程之設計與教材編撰。 8.具備移地教學經驗,並熟悉大學招生相關業務(包括高中職微課程、大學博覽會、高中職入班宣導及升學輔導等)。 (以上各項均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以供審查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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