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學 年 | 115 |
| 擬 聘 職 稱 | 專任或專案助理教授(含)以上教師 |
| 專 兼 任 | 專任 |
| 學 經 歷 | 博士學位,博士後研究一年以上經驗及化學、化工、材料相關學系 |
| 專 長 | 化學、化工、材料相關專長 |
| 擔 任 課 程 | (1)第一學期(10鐘點數):化學系1-普通化學(3)、化學系2-普通化學實驗(1)、化學3-儀器分析(3)、化學3-儀器分析實驗(1)、自然通識:化學(2)
(2)第二學期 (10鐘點數):化學系1-普通化學(3)、化學系1-普通化學實驗(1)、化學3-電化學(2)、應化碩1-高等分析化學(3)、應化碩2-應用化學書報討論(二)(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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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俱備專長 /備註 | 研究潛能需符合提升本系總體研究能量目標檢核標準為在試聘期內,需申請研究計畫(科技部、政府相關單位或產學研究計畫) 並獲通過,或以本校教師身份在知名SCI期刊(Impact Factor 1.2 以上) 上發表研究成果,具有英文教學能力,且具備跨域專長。 申請人應備資料: 一、應徵履歷表與新聘教師計分自評表 二、所有學位證書影本及成績單 三、學術著作抽印本(請附上期刊著作首頁佐證) 四、教學計劃書(化學、化工、材料相關課程) 五、未來研究計劃書 六、推薦信三封(含博士班指導教授一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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